电子邮件政策 

这些准则适用于IMO集团公司的所有部门以及IMO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。 

以电子方式发送的消息(电子邮件)的内容属于机密的,有指定的收件人。

如果您不是电子邮件的指定收件人或其代表,请注意,禁止以任何形式了解、发布、复制或转发该电子邮件的内容。 

请通知发件人,并立即删除错误接收的电子邮件。 

需要指出的是,使用他人的名字可能会不正确地创建或更改电子邮件。因此,IMO对电子邮件的完整性或正确性或发送电子邮件后的更改概不负责。

电子邮件中包含的任何观点表达总是反映发件人的个人观点,不一定与IMO公司的观点相吻合。